10月最新发布,江苏如皋市、浙江遂昌县、广东佛山市、宁夏吴忠市等地区发布社工证补贴相关政策,最高补贴8000元!
江苏如皋市
2024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本市户籍人员或在如皋市就业并在本地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按初级8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给予一次性获证奖励,本年度由市委社会工作部通过金融部门打卡发放。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如皋市就业并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2.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打印);
3.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姓名、银行账号、开户支行名称等信息,并在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留下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
4.如皋市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获证奖励登记表(扫码查看)。
以上资料由所在镇(区、街道)、机关单位统一现场审核,汇总后交市委社会工作部。
审核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21日
咨询电话:69963809
原文标题:2024年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奖励申请开始了
文章来源:如皋市社会工作公众号
浙江遂昌县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相关部署,大力发展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办〔2022〕3号)和《关于遂昌县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事项的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遂社〔2024〕17号)精神,现就通过2020-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人员的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通过2020、2021、2022、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
2.取得证书当年度在遂昌工作,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被遂昌县认领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2000元,社会工作师5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8000元(注意:本奖励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类型级别晋升时可申请差额奖励,且本奖励为税前资金,到手需按照规定以偶然所得税目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
三、申请资料
1.遂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持卡人需为申报对象本人,开户行为浙江省内各支行;
4.取得证书当年度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电子证书可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www.cpta.com.cn。
四、办理程序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4日,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遂昌县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1楼103办公室(公安路5号,联系电话:0578-8512942);
2.县委社工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委社会工作部将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开户行请写到具体支行);
五、其他
申请人应在11月1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
附件:请查看官方原文
1.遂昌县认领人员名单(2020-2023);
2.遂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
中共遂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标题:关于办理2020-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取人员奖励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遂昌县人民政府
佛山市禅城区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申领2023年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3〕14号),现启动2023年度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在禅城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非在编人员,在村(居)民委员会内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或目前在禅城区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专职人员;
(二)于2023年度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并已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三)公益性社会组织专职人员需在禅城区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且年限不少于6个月(提供在禅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6个月的凭证,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作限制);
(四)未使用该证书申请我区同类补助或奖励。
二、网上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日,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资格。
三、申报方式
请申请人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简称“佛山扶持通”),查找“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资金”选择“2023年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请点击事项进行详细查看。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0757-83031138
附件:2023年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申报办事指南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原文标题: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申领2023年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的通知
文章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宁夏吴忠市
中共吴忠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兑现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第二批合格人员、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及2024年度合格人员一次性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按照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对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及2023年第二批合格人员、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发放一次性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9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民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第二批合格人员及单独划线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376号)公布的合格人员,对工作地在吴忠市的人员进行发放。
(二)持证人员在 2024年10月31日以前按相关要求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互联网访问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完成注册登记。
二、发放标准
对取得高、中、初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补。
三、发放时间
2024年11月20日前。
四、申请材料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申请本奖励需同时提供资料如下:
(一)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一次性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
(五)银行卡号和开户行信息。
五、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因本人原因未按时提供,逾期视为放弃,不再补发奖励资金。
(二)各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验证,对审核合格人员应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前将公示及反馈情况、申请资金请示、审核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社会工作部。
(三)各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资金发放到位,并将发放资金银行流水往来结算票据及审核、发放相关资料报送市委社会工作部。
附件:
1.《202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一次性奖补资金申请表》
2.《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第二批及单独划线合格人员一次性奖补资金申请表》
中共吴忠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17日
原文标题:中共吴忠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兑现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第二批合格人员、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及2024年度合格人员一次性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